3人被查处! 林区公安局成功侦办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

2025-08-25 10:23  

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(记者唐玉 通讯员吴征炳)近日,林区公安局成功侦办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,其中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一人被行政处罚。

2024年8月,林区公安局接某企业报警,称有游客冒用他人景区门票信息检票进入景区。接警后,林区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,远赴河南、黑龙江等地调查取证。

经查,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高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获利六千余元。2024年8月,朱某和王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分别获利五千余元、一千余元。

高某、朱某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,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王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构成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。

目前,高某、朱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王某已被行政处罚。

林区公安提醒:

特殊来电要留意。“00”或者“+”开头的电话多是境外诈骗电话;“400”开头的电话一般都是企业号码,只能接听不能呼出;来电显示“未知”且没有身份所在地的号码,建议直接挂断。

快递单据保管好。快递单据、火车飞机票、取款凭条、信用卡账单等含有个人身份信息,随意丢弃容易导致信息泄露,如需丢弃,可以先用记号笔把含有个人信息的内容涂抹覆盖。

使用WiFi要慎重。一些公共场所的WiFi,很可能是不法分子专门搭设的“钓鱼”陷阱,容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。在使用不常用的公共WiFi时,尽量不要登录网银账号、网购账号。

支付密码强度高。网银、网购的支付密码避免使用生日、手机号、连续数字等简单密码,设置高强度密码并注意更换,非必要不开启“免密支付”。另外定期检查授权应用,移除不常用或不信任的第三方应用支付授权。

身份证明不出借。向他人出租、出借身份证、银行卡等行为,可能导致他人利用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,为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。

法律链接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。

审核:房泽洋 马黎明 编辑:杨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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