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区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

2025-06-20 17:22  

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(记者陈东东)近日,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2025年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、孤儿养育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明确了2025年社会救助各项标准,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,原2024年标准同步废止。

根据《通告》,202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8元,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65元。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城乡、供养方式及自理能力分级设定。城市特困人员:分散供养及具备自理能力的集中供养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1216元,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1316元,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580元。农村特困人员:分散供养及具备自理能力的集中供养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790元,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890元,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400元,充分体现对失能特困群体的重点保障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,2025年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,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2560元,确保孤儿群体得到妥善照料。

为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,《通告》明确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执行,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216元,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。

此次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救助政策要求,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相关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和动态监测,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,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。

审核:柯祎 喻玲 编辑:刘晓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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